發布日期:2019-09-23
已有建筑鑒定方法
已有建筑的可靠性鑒定方法,正在從傳統經驗法和實用鑒定法,向概率法過渡;目前采用的仍然是傳統經驗法和實用鑒定法,概率法尚未達到應用階段傳統經驗法是依賴有經驗的技術人員通過調查、現場目測檢查,并按照原設計程序進行種。
1建筑鑒定-傳統經驗法
校核,借助個人擁有的知識、經驗和驗算進行評估。這種方法過多地依賴個人經驗,缺乏
役套科學的評估程序和現代測試技術,因此鑒定結果具有很大的隨機性和主觀性。但是,由于這一方法簡單、節約時間和鑒定費用,至今仍廣泛采用。
2.建筑鑒定-實用鑒定法
實用鑒定法是在傳統經驗法的基礎上發展形成的這種方法通過專業人員全面分析已
構有建筑損傷的原因,列出明確的調查項目,一般經過數次調查,并結合結構計算或實驗結果,與經逐項評估后,綜合得出較為完全準確的鑒定結論。該法強調利用現代檢測技術獲取各種結構信息。實用鑒定法一般需進行以下幾項工作,土路
(1)初步調查。調查建筑概況,包括建設規模、圖紙資料、環境、結構形式及鑒定目的等。
(2)調查建筑物的地基基礎(包括基礎和樁、地基變形及地下水)建筑材料(如混凝土、鋼材、磚以及外圍結構材料)和建筑結構(結構尺寸、變形、裂縫、損傷、抗震能力、振動特征及承載能力等)
(3) 結構計算和分析以及在試驗室進行構件試驗或模型試驗。
3.建筑鑒定-概率法
概率法是依據結構可靠性理論,用結構失效概率來衡量結構的可靠程度,但是由于建
筑結構諸多的復雜因素,目前,該方法僅僅是在理論和概念上對可靠性鑒定方法的完善,實用上仍存在很大的困難目前我國已經正式頒布的幾個房屋可靠性鑒定標準,根據鑒定對象的不同、鑒定的出發點和目的不同,大致分為三類:危險房屋鑒定、結構可靠性和結構抗震鑒定危險房屋鑒定的側重點是判斷房屋是否已構成危險房屋,而對未達到危險狀態的結構構件并不加以區分和判定,鑒定結果主要為房產管理部門提供依據抗震鑒定是對那些未抗震設防或設防烈度低于規定的建筑進行抗震性能評價它的側重點是結構是否滿足抗震構造和地震作用下的承載力要求。由于絕大多數需鑒定的房屋未遭受過地震,所以無法根據現狀直接判別結構的抗震能力,因而抗震鑒定更注重依據長期工程經驗和實驗研究得出的構造要求和概念,結合定量計算來綜合評定,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按已頒布的《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5002395)對現有建筑進行抗震鑒定的目標,保持與原工業與民用建筑抗震鑒定標準》(TJ23-77)基本一致,比抗震設計規范對新建工程規定的設防標準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