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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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鑒定評估必須做哪種情況?
1、如果房屋有相鄰的建筑工程,為了保證房屋在施工期間的安全,明確房屋損壞的責任,需要進行施工前后的房屋安全鑒定。
2、結構安全性、可靠性、構件承載力檢測和災后房屋安全鑒定(臺風、雷擊、雪災、地震、火災、爆炸、白蟻侵蝕、化學腐蝕、汽車撞擊等))。
3、特殊行業(如加油站、高速收費站、大型戶外廣告牌、擋土墻/斜坡等)房屋和構筑物的年度質量和安全評估。)。
4、公共場所和特殊商業場所要辦理。變更營業執照和其他安全鑒定。
5、學校和幼兒園的抗震與質量評估。
6、在房屋使用過程中,如果房屋功能發生變化(如原房屋變更為酒店和倉庫),需要進行房屋安全鑒定。
7、在房屋使用過程中,如果使用負荷增加(如廠房增加新的大型設備),需要對房屋進行房屋安全鑒定。
8、在房屋使用過程中,需要進行加層、擴建和改建(房屋結構的拆除和改造),并對房屋進行房屋安全鑒定。
房屋安全鑒定中房屋調查的四種常用方法
1、目視檢查方法
房屋加層鑒定 目視檢查是指測量員使用目視檢查或簡單工具檢查房屋加層鑒定受損情況的方法。在調查過程中,現場直接觀察房屋加層鑒定外觀的變化,如房屋加層鑒定結構的變形、傾斜、裂縫、脫落等,用簡單的工具估算房屋加層鑒定的損壞程度和損壞構件的數量,并根據技術經驗判斷房屋加層鑒定構件的損壞程度。例如觀看、觸摸、敲門和拍照。
2、重復觀察
重復觀測是指由于被測房屋改造鑒定的損壞情況不斷變化,需要多次測量才能掌握損壞程度,因此需要采用重復觀測的方法。
3、測量檢驗方法
計量檢驗法是指利用儀器對房屋構件的損傷進行定量檢驗的方法。
4、損壞檢查方法
損壞檢查法是指因被檢查房屋改造鑒定的損壞部件被堵塞或需要取樣而進行局部損壞檢查的方法。
如何追究房屋改造鑒定質量問題的責任
在房地產行業,房屋改造鑒定質量責任問題一直是爭論不休的焦點。首先,購房者在購房時會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當爭議出現時,法院的判決首先基于合同。因此,在房屋改造鑒定買賣合同中,買賣雙方應明確約定住宅工程的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以及雙方對工程質量爭議的解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