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0-07-23
?房屋安全鑒定是一項專業技術性較強的工作。隨著房屋逐漸老化而出現的安全隱患以及房地產開發、房屋建設對周邊房屋影響增多,房屋安全鑒定在日常生活中越來越受到重視和關注。
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制定了《中山市房屋安全鑒定監督管理辦法》(下稱《辦法》),于2019年3月1日起實施。
《辦法》將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的事前備案管理改為事后誠信管理,建立房屋安全鑒定市場誠信管理,降低了市場準入條件,加強行業自律。有助于各鑒定機構提高認識,增強服務意識,提高鑒定技術水平,規范房屋安全鑒定程序,提高房屋安全鑒定的可靠性和權威性,共同促進房屋鑒定行業健康發展。
中山房屋安全鑒定的《辦法》主要內容
(一)《辦法》第一條、第二條規定房屋安全鑒定監督管理工作的目的、依據、適用范圍。
(二)《辦法》第三條明確了房屋安全鑒定的定義。
(三)《辦法》第四條規定了我市房屋安全鑒定監督管理的職能部門。
(四)《辦法》第五條規定了開展房屋安全鑒定活動應遵循的原則。
(五)《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明確了房屋安全鑒定實行誠信管理及如何進行誠信管理。
(六)《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明確了開展鑒定工作的相關程序和要求。
(七)《辦法》第十四條規定了建立房屋安全鑒定檔案管理。
(八)《辦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明確了房屋安全鑒定舉報投訴處理方式。
中山房屋安全鑒定的《辦法》主要制度措施
1、《辦法》對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的管理、鑒定行業的從業規范等內容作了進一步明確和細化。
2、《辦法》以“登記管理”和“信用管理”為重要立足點,先后開展制度建設、信用管理、專項督查等一系列監管管理工作。進一步明確了鑒定單位的誠信管理具體要求,建立并公布納入誠信管理的房屋安全鑒定單位名單。
3、《辦法》設立業務情況報表并按月上報,加強對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的監管。
4、《辦法》對房屋安全鑒定企業及從業人員實行誠信管理,不設準入門檻,只要求必備的經營場所、技術人員、檢測能力、結構復核能力。